第A02版:要闻

我市发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本报讯(记者 叶江 通讯员 潘孙伟 周华)12月23日,丽水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丽水市统计局联合发布《丽水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标志着丽水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圆满完成,调查数据成果可以正式共享和使用。

  《公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2017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文件,2018年9月,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将其列为2018年工作要点。浙江省政府于2018年1月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浙政发[2018]4号)文件,并开展了全省“三调”工作的业务培训,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统一部署,丽水市委、市政府于2018年3月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丽政发[2018]15号)文件,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丽水自开展“三调”以来,历经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共有900多人参与调查,经过20余次国家、省级内外业核查及质量检查,累计投入经费5796万元,完成图斑调查任务77.12万个,“三调”成果于2021年11月18日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丽水也是我省首个“三调”成果通过省级验收的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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