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绿剑”护航 丹心为民

——记浙江省“最美公务员”夏秀娇

  本报记者 王秋蕊 叶浩博

  见习记者 郑佳仑

  有这样一位农业“铁娘子”,手持“绿剑”,18年如一日冲锋在农业行政执法第一线,始终全心全力保障莲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合法权益。她就是“全省最美公务员”、丽水市莲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二级主任科员夏秀娇。

  近年来,莲都大力推进“丽水山耕”品牌农产品与欧盟接轨。夏秀娇使命在肩,全身心投入“对标欧盟·肥药双控”工作。她迅速召集全区90家农药经营单位召开会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成功说服全区农药经营单位自觉签订《农资经营单位承诺书》,完成四批共131种禁限用农药自律退市,为“丽水山耕”品牌闯市场擦亮“环保底色”。

  “铁面无私”是夏秀娇的工作特点。她曾“不讲情面”地处罚了同事的亲弟弟,对方店内出售几包未经审定玉米种子,甚至处罚了经营农资店的一位老熟人。“越是与农业干部沾亲带故的经营者,违规越要从严从重处罚,用反面典型形成震慑警示作用。”夏秀娇说,农资市场是丽水生态农业发展的重要关口,她必须把好关口,守护“绿色”。

  农业执法既要有公正严明“百练钢”,更要有服务百姓的“绕指柔”。对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产品信息,农资店经销商总有把不准的时候,为此,夏秀娇专门建立了微信群,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成为了老百姓“一直在线”的“群主”,随叫随应的“农管家”。为了帮助农户维权,夏秀娇多年来奔波在田间地头,与同事共处理农业投诉事件258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865万元。

  多年来,夏秀娇严格执法,共办理案件200多起,无一错案,多次获国家、省级、市级优秀案卷。2009年,她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个人,2011年被省农业厅评为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先进工作者,2019年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尽管荣誉接踵而来,但夏秀娇始终一片丹心,她说:“唯有不忘初心,方能公正执法,方能守护绿色,方能造福于民”。

2021-05-19 ——记浙江省“最美公务员”夏秀娇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262752.html 1 3 “绿剑”护航 丹心为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