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学史力行保护革命文物 以行践知加强司法监管

遂昌为修缮保护 门阵纪念碑亭发出检察建议书

  本报讯(记者 叶浩博 通讯员 刘征羽)日前,经过检察公开听证,并发出检察建议书的遂昌县门阵国共和谈纪念碑亭修缮、保护、利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文物修缮资金已全部到位,工人正加班加点,对纪念碑亭顶部的木结构等进行重点修缮、还原。该纪念碑亭有望在今年6月底前再次向公众开放。

  事情缘起自2021年3月16日的“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在走访全县的过程中,于云峰街道门阵村摸排公益损害案件线索。在门阵村尾,办案人员发现由叶飞将军亲笔题写的遂昌门阵国共合作抗日和谈纪念碑亭破损严重,屋顶大面积腐烂,木结构老化,碑体污损。纪念碑亭还存在坍塌风险,并缺乏必要的管护措施。

  4月16日,针对现状,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就遂昌县广文旅体局、云峰街道办事处怠于履行保护革命文物职责的情况立案,正式开展案件调查。考虑到该纪念碑亭属于浙江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同时被评为“丽水市十大抗日遗址”,遂昌县人民检察院于4月30日举行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推动各方形成保护革命文物的共识。

  “历史之鲜活,在于世人铭记”。粟裕主导的门阵国共合作抗日和谈达成协议,标志着红军挺进师在浙江三年游击战争的胜利结束。该纪念碑亭就是为了纪念这段光辉且艰苦卓绝的革命历史而专门设立,极具纪念和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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