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小骏 通讯员 姚嫣)《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以法规制度保障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深入实施,2月26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各设区市设分会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锋,副主任陈建波、朱继坤、戚永远、沈根花、杜光旻、邹培书、郑力平,副市长戴邦和等在丽水分会场参加会议。
作为我国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条例》首次将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基础性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聚焦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两大支撑和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三大重点,创设了一系列保障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内容、紧抓关键环节,着力提升贯彻实施《条例》的整体效果,注重规划引领、强化基础保障,注重数据管理、推进共享开放,注重数字赋能、提升产业能级,注重整体智治、深化数字治理,注重奖惩并重、增强执法刚性。要落实落细法规宣传普及、制度衔接配套、执法工作责任和持续跟踪监督,强化协同联动、注重跟踪落实,共同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