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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丽水,林地承包权和林木所有权还能够作价入股。吸引社会资本进驻,以“保底+分红”为基础,探索林业股份合作模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保障农民持续稳定的林地收益权。
如浙江立勤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景宁白鹤村,流转林地5000亩建设香榧产业园,期限为50年,前20年,投资方每年支付每亩50元租金,后30年投资方与林农按8∶2比例收益分成,合同期满后全部归林农。该项目总投资超过1亿元,增加就业100人以上,林农在零投入的情况下坐享长期增收红利。
去年底,全市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11家,其中家庭林场73家。累计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达1153家。其中家庭林场513家,形成了“合作造林股份制、联户经营股份制、集资型股份制、家庭内部股份制”等四种类型的股份制家庭林场。同时积极创建“浙江省示范性家庭林场”,已成功培育浙江省示范性家庭林场4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