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龙泉一恶势力犯罪集团14名成员获刑

  本报讯(记者 叶江 通讯员 邓春花)“女总裁”为追回高息逾期借款,纵容下属不择手段辱骂、威胁、恐吓贷款人及其亲友,逼迫偿还贷款、支付高额利息。近日,龙泉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此案件也是该院审结的首个以实施“软暴力”为手段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系列案件。涉案14名被告人均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涉案资金依法得到处置,实现“打财断血”目的。

  被告人李某作为博泰公司、博科汇公司、深圳博泰金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全面领导管理“铜钱贷”放款和催收业务。

  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期间,在催收逾期贷款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及涂某、王某为首,曹某、陈某等11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他们长期以打电话、发短信、群发合成图等方式辱骂、威胁、恐吓贷款人及其通讯录、通话记录中的亲戚、朋友、同事,不择手段要求贷款人或者其亲友还款,严重影响贷款人或者其亲友的工作生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纠集他人多次辱骂、恐吓借款人及其亲友,情节恶劣,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根据犯罪事实及情节,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并没收涉案资金人民币三百九十八万余元及孳息。

2020-07-27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213928.html 1 3 龙泉一恶势力犯罪集团14名成员获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