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莲都区检察院落实“六稳”“六保”各项工作

对一家制鞋企业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

  本报讯(通讯员 何宣漫)近日,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对丽水工业园区一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制鞋企业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通过以案释法对当地非公企业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 把服务“六稳”“六保”的各项检察工作落到实处。

  4月,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某制鞋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过程中查明,该公司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联系其他企业为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6份并用于抵扣税款,价税合计人民币4205340元,税额共计人民币611032.41元。经检察机关调查走访发现,该公司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生存较为困难。

  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该案后认为,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综合全案,法定代表人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已补缴全部税款,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同时,为了更好地把服务“六稳”“六保”的各项检察工作落实落细,强化对非公企业的平等保护,服务复工复产大局,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为服务复工复产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0-06-05 莲都区检察院落实“六稳”“六保”各项工作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204580.html 1 3 对一家制鞋企业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