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叶浩博 通讯员 郑茹茹)针对高排放的挖掘机、推土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丽水市发布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丽水中心城区划定了禁止使用区,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管控。
近年来,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排放已经成为PM2.5和氮氧化物的主要来源。据统计,一台普通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约相当于200-400辆国五排放的小客车。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丽水市的空气环境质量,《通告》明确规定,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主动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在禁用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违反者将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划定禁用区是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禁用区的实施,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老旧、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进入,从而促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提升,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城市形象,提升整体城市环境竞争力。”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