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特别报道

丽水首例涉疫诈骗案 在线审理宣判

  本报讯(记者 叶江 通讯员 邓春花)“被告人项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昨日,龙泉市人民法院利用“云”视频方式实现“三地联审”(被告人在看守所、公诉人在检察院、审判员在法庭),在线起诉、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

  今年1月26日,被告人项某(男,19岁,丽水龙泉人)在家中得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用口罩紧俏,想起自己之前在手机上玩扑克输了些钱,正好可以借此机会赚点钱补上缺口。

  于是,项某明知没有口罩货源,仍通过手机下载口罩图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内容为“N95医用口罩现货,赶紧预定”的虚假信息,计划以此方式骗取他人钱财。

  2月1日,项某从朋友圈扫码进入名为“口罩资源互助群”的微信群,并在群内发布“一次性洛华医用口罩,我有现货”的虚假信息。当天,骗取6名受害人以微信转账方式转入的人民币3088元。项某在收到钱款后,将此6人的微信账号删除拉黑。

  2月12日下午3时,公诉机关通过一体化办案系统向法院在线提起公诉。昨日上午11时,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在线审理了此案。不到24小时,顺利结案。

  根据查明的事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从重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

2020-02-14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178127.html 1 3 丽水首例涉疫诈骗案 在线审理宣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