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特别报道

每人50万元专属保险2月7日零时起生效

丽水防疫志愿者有保险了!

  本报讯(记者 叶浩博)解决志愿者后顾之忧,为志愿服务提供坚强的支持保障!为保障全市志愿者在参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志愿服务中的权益,丽水市文明办、共青团丽水市委于2020年2月7日零时为全体志愿者提供统一保险,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志愿者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本次保险保障对象为经丽水市文明办、团市委认可的经注册的全市志愿者,包括丽水市各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组织派遣的参加防疫志愿服务的各类志愿者。保险协议自2020年2月7日零时起生效,至国家权威部门宣布本次疫情结束日或协议届满日终止。

  统一保险类别包括意外保障和意外住院定额给付。意外保障的保险金额为60万元,并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身故给付50万元;被保险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援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10万元;被保险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援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依据伤残等级给予伤残保险金,最高给付10万元。

  意外住院定额给付的保险金额为18万元,明确规定,因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援期间因意外伤害或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住院治疗,每天补贴100元,每次最高90天,每年最高180天。

  《通知》还对切实加强对志愿者的关心关爱、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包括坚持统一指挥、坚持“安全第一”、坚持就近就便、科学设置服务岗位、用好现代科技手段、加强防护物资保障、落实志愿者保险制度、强化志愿者关爱保护、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及大力宣传选树先进等十项内容。落实志愿者保险制度,是关心关爱疫情防控志愿者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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