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春节期间出租车 实行临时运价

我市运管开展节前出租车行业规范经营检查

  本报讯(记者 麻萌楠 通讯员 毛巧颖)昨日,记者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我市春节期间巡游客运出租车实行临时运价政策,每车次另加收10元。为使广大市民在春节期间拥有一个规范、舒适的巡游客运出租车乘车环境,1月19日至20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区万地广场商圈、汽车客运东站及高铁站周边出租车上客点开展集中检查,规范行业经营。

  “除了检查外,我们还为每辆巡游客运出租车发放了‘丽水市区2020年春节期间巡游客运出租车临时运价政策解读’手册,粘贴加价提示,要求广大出租车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向乘客解释说明,明码标价等相关工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此次春节期间巡游客运出租车临时运价主要内容为:2020年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零时起至2020年1月30日24时止),市区巡游客运出租车计价器外每车次另加收10元,执行时间不得提前和推后。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如遇出租车乱涨价和乱收费行为的,可采取记录上下车时间地点、拍摄计价器和车牌号及运营证、对话录音等形式取证留存,并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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