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我市发放“证照分离”改革 全覆盖后首张许可证

  本报讯(记者 李倩)近日,市民徐女士为丽水汇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预包装食品及保健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许可,借助“证照分离”改革后食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便利,徐女士在填写承诺书后,当场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享受到“证照分离”改革带来的红利。这是我市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后发放的首本许可证,标志着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全面推开,实现了“市场准入即准营”。

  去年11月底,省政府发布了《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全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去年12月份,根据省、市部署,莲都区各部门同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清单梳理工作,并在12月底前由区府办正式发布改革事项清单。

  据了解,“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证照事项进行了充分整合调整,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许可证审批改革,将作为主体资格证明的《营业执照》和作为经营资格的许可证相分离,以提高“准入即准营”的效率。以常见的食品经营许可为例,在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前,办理预包装食品销售类的食品经营许可,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后方可办理,承诺办理时限是7个工作日;“证照分离”改革后,预包装食品销售类的食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在办理许可证时,自行承诺生产经营条件符合经营要求,可采用“证照联办”的模式当场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核查的流程整合到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大大缩短了群众的办事流程。

  市跑改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促进了“先照后证”改革后“准入不准营”问题的解决,同时也有效促进了政府简政放权,为我市营造了更为良好的营商环境。

2020-01-16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175280.html 1 3 我市发放“证照分离”改革 全覆盖后首张许可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