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号
2019年9月20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条例》,已于2019年11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