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实行“两证合一”

丽水海关再推便民举措

  本报讯 (记者 姚驰 通讯员 陈蓓)记者从丽水海关获悉,10月15日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实行“两证合一”。“两证合一”采取商务部门负责备案、采集和推送信息,海关、贸促会接收导入备案信息的业务流程模式,实现对2个备案“一次受理、一次备案、一次发证”。为企业节省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两证合一”实施后,我市出口企业直接获得原产地企业备案资质,有利于提高企业申领意愿,进一步提升优惠贸易协定利用率,促进出口企业利用原产地证书在进口国家或地区享受关税减让,充分释放关税优惠红利。

  丽水海关提醒我市出口企业,“两证合一”企业根据工商注册地自动划分属地管理海关。企业可以登录“互联网海关”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看原产地企业备案信息,如有变更签证、领证机构或增加备案资料的需求,可在线提交申请或与当地海关取得联系。如涉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信息的变更,请前往商务部门办理。

  在实施“两证合一”前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证书申领方式和流程保持不变。“两证合一”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但未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的企业,可凭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申领原产地证书;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向海关申请原产地企业备案并申领证书。“两证合一”实施后,原产地证书编号第4—12位由原先的“企业9位备案号”调整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

  据统计,今年1-9月,丽水海关共签发各类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6436份,货值34350.69万美元,可为以上货物减免进口国关税约1.68亿元。

2019-10-21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实行“两证合一”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149344.html 1 3 丽水海关再推便民举措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