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文明养犬是管出来的

  日前,市区一小区内,一位妈妈抱着孩子遛弯时被大狗扑倒撕咬的视频,再次将不文明养犬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视频中,袭击人的狗体型庞大,且并未拴狗绳,被控制后还想冲回去撕咬。虽然狗已被执法部门带走,但被咬者手部有大面积撕脱伤,事后直言“回想起来太恐怖了。”

  不文明养犬给市民造成困扰的问题不在少数:养狗不办证,存在安全隐患;遛狗不拴绳,成为人身攻击“不定时炸弹”;狗粪不清理,破坏环境卫生;夜间犬吠声大,邻居不堪其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养犬人提高自觉意识,更需要将制度监管落到实处,提高违法违规养犬的成本和代价。

  事实上,早在2011年,我市就已经出台了《丽水市区犬类管理规定》,对审批登记、饲养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其中第三章对犬类饲养管理就明文规定:携带犬只外出时,必须对犬只束犬链(绳),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牵领,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犬只的排泄物,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然而在现实中,街道、公园、居民区等地仍随处可见不拴犬链的宠物狗,草坪、人行道上也时常见到狗粪。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监管存在疏漏,规定没有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是违规成本太低,还需完善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只有将文明养犬的刚性规则坚决执行下去,通过硬性规定给养犬人打好“预防针”,才能对不文明行为形成震慑。

  文明是管出来的。纵观全国,许多地方都出台了针对“不文明养犬”的处罚规定。例如,杭州市开展违规养犬和不规范遛犬行为的专项治理,无证养犬个人最高罚款5000元,对遛犬不牵绳的行为,犬类主管部门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武汉市更是对饲养宠物犬作出严格规定,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遛狗不挂犬牌、不束犬链、不戴嘴套的,将面临最高1000元的处罚,两次受罚者将被纳入失信名单;云南文山市规定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早上7时至晚上10时禁止遛犬。

  习近平总书记说:“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城市养犬同样需要精细化的管理。唯有以刚性的制度,严格的管理,加大惩罚力度,让违规养犬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最终唤起人们的文明意识,营造人与宠物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

  (曾翠)

2019-06-30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116786.html 1 3 文明养犬是管出来的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