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市审计局“容错免责” 事项需过“重点审理关”

  本报讯(记者 马艺晋 通讯员 胡基伟)为了让“容错纠错”机制在审计领域精准落地,让“审计担当”经得起事实和历史的检验,近日,市审计局重新修订了《丽水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办法》,所有的“容错免责”事项今后需先过“重点审理关”。

  近年来,在全社会强化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背景下,市审计局试行了被审计事项容错免责的认定工作。近期,通过对该项工作的回顾总结,市审计局认为原先“容错免责”事项的认定相对注重集体议、集体定,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有必要增加合法合规性审查环节。

  “被审计对象提容错免责诉求,审理人员把容错免责关口,这就意味着所有的‘容错免责’事项需过‘重点审理关’。”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丽水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办法》将“容错免责”作为必审内容,把审理部门的审理结论作为前置条件。审理部门对主要事实描述、相关证据的适当性、充分性情况,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适当性情况,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的恰当性情况,同类项目审计报告中对同类问题的定性及处理的一致性情况进行审理后,认为符合容错免责条件的,再进入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环节。对完全符合或基本符合条件的,作出“容错免责”处理意见。不符合“容错免责”条件的,或未启动“容错免责”认定程序的,则应依纪依法依规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定性定责和处理处罚,并提出整改落实要求。

  高质量绿色发展需要更多有担当的干部,市审计局将通过“重点审理关”产生更多鲜活的案例,让有担当的干部受激励、受教育。接下来,市审计局将认真落实新办法,继续通过实践探索,摸索出一条有丽水审计特色的“容错免责”之路。

2019-06-20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113738.html 1 3 市审计局“容错免责” 事项需过“重点审理关”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