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学习实践

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要摒弃“看客”心态

  钟佳承

  当前,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正全面推开。开展警示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举措,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有效途径,是建设清廉浙江的有力抓手。

  警示教育,它就像一面辨是非、明得失的镜子,照出了形形色色的人生沉浮和蜕变轨迹,可以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但现实中,却不乏一些党员干部将警示教育当作是“听大书”“坐茶馆”,冷眼旁观,置身事外。简单看、走过场,只求点个卯、签个到,啧啧嘴、叹口气,抱着“看了就看了,看了就了了”的心态接受警示教育。有的把警示案例当作精彩故事听,有的热衷于打听贪官的生活作风问题,有的甚至还想从中摸出一些所谓的“门道”。

  “看客”心态的出现,其本质是一些党员干部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识缺位,缺乏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时代担当,没有充分认识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的,总是认为警示案例距离自己还很遥远,与自己完全不搭边,认为自己“位卑权小”,贪污腐败事不关己,习惯于“隔岸观火、幸灾乐祸”。

  前车之覆必须成为后车之鉴,否则“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警示教育通过鲜活的反面教材向广大党员干部呈现违法乱纪之殇,正是涤荡党员干部心灵的有效利器,是严肃党纪法规、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的重要形式,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警示教育要切实发挥“正衣镜”“提醒铃”的作用,决不能走过场、成形式,党员干部无论是何单位、岗位、职务,都必须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应当从腐败分子的堕落轨迹中不断强化思想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对牢对准,对标对齐,身临其境的去理解,设身处地去体会,常想立身之本,常修为官之德,常怀律己之心,莫把警示当“故事”。警示教育,就是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记在心里的敬畏”,全体党员干部当用好警示教育这面镜子,融入清廉浙江建设,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2019-05-26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107006.html 1 3 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要摒弃“看客”心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