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钟根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三大攻坚战、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0个设区市、54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24个方面激励政策。我市多地多项成效明显的工作榜上有名,将获得专项督查激励。
我省于2018年建立督查激励机制,并于今年首次组织实施,目的在于进一步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作用,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此次督查激励突出典型引路和创新示范效应,注重各地在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中所取得的实际成效,在结合省政府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及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的基础上,注重向基层倾斜、向加快发展地区倾斜,形成了督查激励名单。
为做好此次督查激励工作,省政府结合各督查激励事项实际情况,推出了多种形式的督查激励措施,包括财政资金倾斜、土地指标奖励,以及重点项目布局、功能区升级、示范试点先行先试等方面政策支持措施,激励政策具有较高的“含金量”。
在此次通报激励中,缙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成效明显,省农业农村厅将在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其在农业农村改革试验试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等方面先行先试;遂昌在推进大花园建设中成效明显,省发展改革委将在安排支持“诗画浙江”(四条重点线路)资金时予以倾斜,在申报中央预算内生态文明专项资金、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循环经济领域试点示范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龙泉、庆元、松阳在打好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中工作主动、成效明显,省农业农村厅将在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在按客观因素、绩效因素等一般因素分配基础上再予以倾斜奖励。
此外,丽水全市以及龙泉在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等财政管理工作中完成情况较好,省财政将利用收回的存量资金、本年度预算资金等,在省与市县两级结算时予以奖励。
目前,省级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落实督查激励措施,指导地方用足用好政策红利,充分发挥激励措施“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