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丽水声音

“有奖举报”助力环境监督

  郑委

  日前,我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印发丽水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对涉及逃避监管的方式偷排废水废液、大气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医疗废物等五种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最高可奖励五万元。

  “重金悬赏”,鼓励全民监督,将进一步促进我市环保事业的发展,也有助于企业科学统筹自身发展与环保的关系。

  如何及时发现环境问题,有效制止破坏环境行为,是环保部门的必答题。我市因为地形地貌关系,部分县(市、区)企业分布较散,环保部门要想做到全覆盖,24小时监督,不是简单的事情。一些企业因为各种复杂的因素,环保部门一时无法深入了解情况,这时候就需要有“第三人”帮助监督,以补充环保监督力量。因此,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环境监督工作,有奖举报不失为一个好手段。

  关于鼓励全民监督,一些企业存在着认知的误区,认为企业要发展,难免会出现环境污染状况,错误地认为这种有奖举报扼住了企业发展的咽喉,是想让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这样的理解其实非常短视,一个企业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好环保与发展的关系,那肯定也是走不远的。事实上,鼓励全民监督,褒奖举报者并非是要打压企业的正常发展,更不会阻碍地方经济的发展。《通知》出台的背后,一方面是让企业和市民看到政府在打造最美生态上的决心,另一方面也是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自身生产技术,使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最终走上可持续发展的成长道路。

  环保从来讲究双赢,抓好环境是为了发展,抓出发展才有更好的环境。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只有高颜值的生态环境与高水平的经济发展、高品质的美好生活协调统一,共同发展,才能称得上是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园。

2019-02-26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78938.html 1 3 “有奖举报”助力环境监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