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4月15日起全市 各类电动车须“上牌”

未登记备案车主将被扣车或面临拘留

  本报讯(记者 麻萌楠)近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自去年12月丽水交警发布超标电动车需要备案登记的信息后,截至2月12日,全市超标电动车合计备案登记27867辆,目前约有21.6万辆未备案登记。4月15日起,交警部门将全面查处上路却未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一律扣车,电动车车主或将面临拘留。

  据了解,2018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委会修订发布了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交警部门介绍,已购买或者正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车必须办理备案登记,备案后可继续使用至2021年12月31日,之后将一律不得再上路行驶。而2019年4月15日起,没有办理注册、备案登记的电动车不允许上道路行驶,一经查获将予扣车。

  “除了各类超标电动车外,不超标的电动车也都需要注册、备案登记。从4月15日起,不超标的电动车将有专属号牌推出。”市交警支队宣教科科长陈昭惠介绍,对于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如果未上牌则除了处罚还要责令补办注册登记;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将按照驾驶机动车作出处罚,也就是说,如果电动车驾驶人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会被认定属于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和拘留。如果持有汽车驾照,则是准驾不符,驾驶证将被记12分。

  “二轮电动车办理备案登记须提供车辆、车主身份证、购车发票以及车辆的合格证;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还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并签订委托书。如果车辆购置多年,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已丢失的,可以到车行要求补开,补开的车辆合格证要注明车架号和电机号并盖章。”陈昭惠说。

  据了解,备案登记实行免费办理,但防盗功能、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需要自负费用,车主可以自主选择,已办理过防盗备案登记的车主有防盗和保险需求,也可以到备案点办理增值服务。另外,备案登记后的超标电动车,在期限内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非机动车通行法律法规,驾驶人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符合新国标的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2019-02-26 未登记备案车主将被扣车或面临拘留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78913.html 1 3 4月15日起全市 各类电动车须“上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