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泰州 通讯员 万俊)日前,省财政厅下拨我市2019年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资金2.9亿元,其中市本级2149万元,用于专项支持我市义务教育发展。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此次下拨我市的专项补助资金主要涉及义务教育阶段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免费提供教科书、困难寄宿生补助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补助等四项内容。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补助650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850元,按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人数计算安排补助资金。免费教科书经费按各地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采购数计算安排补助资金。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的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1250元的标准,给予困难寄宿生补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补助资金则依据各地外来学生人数及公办学校就读比例等情况计算安排。
从2016年起,省财政厅整合设立该专项补助资金。2016年至今,我市共争取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资金12亿元,其中市本级8139万元。该资金有力促进了我市义务教育发展。截至2018年年底,我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85所,在校生24.3万人,教职工1.7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