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慈善之爱浸润处州

  本报记者 赵泰州 刘斌

  也许你不相信,从丽水缙云一个普通的山村走出来的女子,竟然立志用爱心去感动他人,感动社会,感动整个世界。赵灵,这个普普通通的中国女性,就是在用她的爱心和行动去追寻这样一个慈善之梦。

  赵灵自幼家境贫寒,小学毕业就辍学在家。自懂事起,她就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小女孩,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重活累活抢着干,且乐于助人,勤于思考。在家庭氛围的影响下,赵灵自少立志要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她把关爱他人,帮助他人,为他人做好事看成是最快乐的事情。

  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赵灵从小事做起,从生活工作的点点滴滴做起,把爱心思想与生活的细节联系在一起。有什么样的思想决定一个人有什么样的行动。爱心思想,使赵灵在日常的生活中显得非常的亲切。无论是同事朋友还是家人亲戚,只要与赵灵接触都能得到她的关爱。“赵灵真好”,成为大家普遍的、共同的认识。献爱心做好事其实并不难,我们在生活与工作中都可以去实践、体现。

  用爱心照亮前方的路,慈善之爱浸润处州。正是因为有着一个个像赵灵这样平凡却又充满爱心的人,这几年,丽水慈善事业不断发展着。

  目前,我市共有民间慈善公益组织75家,志愿团队达到2.2万人。如莲都区峰启文化公益社、红草鞋敬老助残服务中心、丽水万地爱心志愿社、云和县“老李帮忙团”、青田县周大妈帮帮团、景宁凤凰爱心协会、龙泉蚂蚁协会、庆元志愿服务协会等。各类民间草根慈善公益组织蓬勃发展,慈善项目和行业更加多元。

  慈善事业,如同一座高楼大厦,由一砖一瓦累积而成,而这座高楼无疑需要政府的支持,才能更稳固、更牢靠。2018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开始实施《丽水市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慈善发展目标、重点工作、监督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推进慈善事业向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意见》还确定每年9月为“慈善宣传月”,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深入开展“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

  “慈善是我毕生追求的梦想,是我终身的事业。实现梦想的过程,也是一个寻找自我、战胜自我、超越自我和完善自我的过程。为了心中的爱,我要让这种精神永远在心灵中好好地活下去,这就是我爱的全部动力。”赵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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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年·40人 丽水故事

2018-11-20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47623.html 1 3 慈善之爱浸润处州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