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吕恺
本报讯 昨天,丽水市“双减”工作专班发布了关于校外培训的提示致家长一封信,希望广大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和各类冬令营等名义,隐形变异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我市将继续加大这方面的整治力度。
信中写到,在新冠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下,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积极预防新冠疫情,保障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市“双减”工作专班温馨提醒家长,关注孩子的个性发展与身心健康,注重高质量亲子陪伴,度过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假期。请各位家长务必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尽量减轻孩子的校外培训负担。如果孩子确实有艺术、科技和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的需求,请务必选择经过审批的有证校外培训机构,做到以下几点:
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个人及孩子的健康防护,要在培训机构有能力确保学员不被新冠病毒感染的前提下参加培训,全程佩戴口罩,最大程度保护好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安全。
确认机构的合法资质:凡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应该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证件,按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在选择培训机构前,家长可登录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快速查询该机构是否为合法培训机构。
不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费用:请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等,不能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以免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培训机构应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制度、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确认教师资质及课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教师资质、培训内容和从业人员信息等。在报名前,请确认任教教师是否在公示信息内,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也不能留有作业。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妥善保管培训合同及缴费凭证:签订培训合同时,需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最新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请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如发现违规培训的行为,各位家长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市直:0578-2626079,莲都区:0578-2601598,龙泉市:0578-7123271,青田县:0578-6830329,云和县:0578-5525022,庆元县:0578-6016091,缙云县:0578-3144391,遂昌县:0578-8124906,松阳县:0578-8801575,景宁县:0578-508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