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董陈磊 通讯员 季颖颖
本报讯 近日,新型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下称抗原试剂)成为“稀缺”物资。不少市民反映,在网上、药店都很难买到抗原检测试剂,但在社交平台上有多人兜售。
线上线下抗原试剂紧缺
有人在微信群兜售抗原试剂
12月16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药店,均表示没有抗原试剂售卖。一些药店店员表示,“之前还有少量抗原试剂售卖,前几天一下子就卖完了。”具体何时会到货,药店工作人员均表示暂时还不清楚。
线下抗原试剂一盒难求,线上也同样如此。记者在淘宝、京东等多家电商平台看到,不少厂家、药房店铺都有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在售,但点击进入后,这些商品不是“售罄”“缺货”,就是需要预约,下单后需等待7—10天才能发货。
但是近日有市民反映,有人在微信群售卖抗原试剂。
一位网友在微信群发布消息:目前有一批抗原8元/份,一盒25份,按盒订。记者与该网友取得联系,表示要购买抗原试剂。该网友告诉记者,她自己并没有抗原试剂,她是从医院统一购买的,如果有需要,可以帮忙代买,该网友还表示她自己也购买了一盒。当记者提问是哪一家医院的时候,该网友并未回复记者。
另一位网友在微信群发布:朋友公司在市区大洋北路111号,有少量抗原检测试剂销售,每人限购5份。记者按照地址前往该公司,记者发现该处是一家名为“驰业仓储”的公司,记者看到店内一名工作人员正在打包抗原试剂,记者询问该工作人员是否零售抗原试剂,该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关于他手头打包的抗原试剂,该工作人员说:“这些抗原试剂是给医院供货的。”
个人售卖抗原属违法
消费者应从正规渠道购买
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处长艾勇丰告诉记者,2020年3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的监管要求及标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今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含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者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方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浙江大猷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旭超说,企业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主体,且必须获得医疗器械的经营许可证。个人不能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包括第二类)经营活动,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是违法行为。如果私自售卖的抗原试剂是假冒伪劣产品,或者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且销售金额较大的,还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刑法》的规定,销售金额超过两百万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晚报记者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留好票据,及时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购买抗原试剂,一定要从正规渠道和正规经营场所购买药品和抗原,这样既能保证抗原试剂的质量,也能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