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叶红杰
本报讯 遮阳伞因其防晒挡雨的功能深受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喜爱,殊不知,这种行为虽然提高了“防晒、挡雨指数”,却降低了“安全系数”,给自己的人身和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遂昌一电动车维修商家违法加装遮阳伞(棚)被处罚5000元。
据介绍,2020年7月1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不得拆除或者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不得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
为了有效遏制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交警部门重拳出击,严查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篷)专项整治行动。对已登记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等改装、拼装、加装电瓶、调速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对违法者进行严重的行政处罚。
近日,遂昌县交警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尹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加装了遮阳伞的电动车,民警现场拦车询问检查。车主表示自己是在一家电动车维修店里买的,也是对方负责安装的。经过民警再三询问,驾驶人坦言这是在西街某修理店安装的。
经过检查和询问,在证人证言与大量事实证据面前,老板阙某某对电动自行车安装雨棚和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遂昌交警大队对阙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