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蓝俊
本报讯 昨天,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了一起在田间焚烧秸秆的违法案件,莲都区一村民被罚款2000元。
今年10月24日,莲都区均溪村何某在田间焚烧秸秆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引燃旁边茶叶园的杂草和落叶。大港头镇执法人员发现后,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了扑灭。据现场勘测,全部过火面积达到600平方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做出顶格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何某深刻认识到错误,表示今后将引以为戒,绝不再犯。
近年来,为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综合执法系统坚决把全域秸秆禁烧作为全系统中心工作,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丽水“蓝天卫士”秸秆焚烧智能预警探测系统从源头上打破了传统人工巡查在时间、空间上的限制,执法人员可利用基站及高清摄像机实现高点全方位监控,实现视频监控、智能烟雾分析及告警、告警管理及报警信息推送和处理反馈的全闭环,提升了秸秆焚烧监管工作的效率和力度。今年以来,全市运用该系统及时处理相关违法案件约1.6万起。
全市综合执法系统还完善秸秆禁烧工作各层级之间应急联动机制,采取重点区域重点巡查、错时巡查、不定时蹲点等方式,抓住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处罚力度,对焚烧行为严管重罚,让“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深入人心,真正达到处罚一件,震慑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