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董陈磊 通讯员 周金鑫 王鉴
本报讯 11月29日下午,我市巨灾保险承保签约仪式在市应急管理局举行。我市与承保联合体签订为期三年的丽水市巨灾保险承保合同,这标志着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据了解,巨灾保险指的是政府运用保险机制,通过制度性安排,将因发生台风、洪水、龙卷风、暴风、雷击、暴雨、暴雪、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及其引起的洪涝、泥石流、滑坡、崩塌、触电等次生或衍生灾害可能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保险形式进行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在一定程度上可减轻政府和财政负担,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丽水位于浙江省西南山区,全市 97.8%的区域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流域面积大于5平方公里的小流域有973条,自然灾害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大,容易发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呈现点多、分布面广、危害程度大、隐蔽性强等特点。”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社会希望通过风险管理机制弥补灾害损失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因此,我市下定决心探索运用金融手段完善灾后救助体系,进而提高城市在应对巨灾风险时的能力和水平。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作为丽水首个巨灾保险项目、全省第一批三个试点巨灾保险项目之一,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成立巨灾保险项目工作专班,经多轮的深入探讨交流,最终出台了《丽水市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丽水市巨灾保险以自然灾害造成人身伤亡、房屋财产和应急费用损失保障为主,兼顾重要基础设施损失等其他保障。涵盖了保险、理赔和风险减量服务三部分内容,累计保额达1.75亿元。”承保联合体的牵头机构丽水人保财险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签约后,巨灾保险项目工作专班将指导联合体成立专项理赔服务团队,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便捷式理赔服务,随时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巨灾保险的落地,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大平安”理念,把安全发展贯穿各领域全过程,防范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的具体实践;是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丽水高水平建成平安浙江示范区、努力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