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见习生 项启阳 通讯员 梅婷
本报讯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11月16日上午,浙江省表彰16位省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其中景宁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陈辉被记一等功。
2021年5月10日上午,陈辉等3名辅警在民警陈勇的带领下,到辖区开展“四小车”整治工作。在景宁金格百汇城附近,他们发现一辆改装电动三轮车,示意对方停车接受检查,谁知此车加速驶过路口逃避检查。之后,他们开警车巡至石印山小区门口路段,再次发现这辆改装车的踪迹并将其截停。
见逃脱不了,三轮车驾驶员陈某拿了一把菜刀下车。停车后,陈辉上前夺刀。陈某挥舞着菜刀转而砍向陈辉,前两刀被陈辉躲过后,第三刀砍中陈辉的胸部。
考虑到身边还有同事和其他群众,陈辉没有退缩,而是强忍剧烈疼痛,用尽全身力气双手紧紧抓住嫌疑人握刀的手,并用身体将嫌疑人推向地面,两人一同摔倒在地上。同事们迅速上前将嫌疑人制服。
此时,大家发现陈辉的警服被劈出很长的一道口子,鲜血止不住地喷涌而出,整件警服被鲜血浸红了……在医院,医生发现陈辉胸前伤口长达20厘米,深及胸骨,致胸部开放性挫伤、胸大肌部分断裂伤、开放性胸骨骨折,经医院全力救治才康复。后经鉴定,其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回想起当时惊险的一幕,陈辉表示,自己没有考虑那么多,只是想夺过嫌疑人手里的刀,不想有人受伤。
陈辉虽然是一名辅警,但始终以人民警察的标准要求自己。在执法执勤中,他认真履职、忠勇担当;在被砍伤一刀、面临生与死的危急关头,他奋不顾身、英勇夺刀,毫不犹豫地制服违法犯罪人员。
陈辉,2015年10月加入辅警队伍,7年来,他面对交通管理繁杂的工作,陈辉从未退缩,而是主动上前,他说:“多一份责任,少一点事故。”陈辉始终在工作中保持着高昂的热情,以实际行动感染着周围的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