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城事·民生

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910元上调至1035元

  □ 记者 俞文斌

  本报讯 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扩中”“提低”行动、促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为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自2022年11月起,丽水市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从每人每月910元调整为1035元,增幅达13.7%。

  今年1—10月全市低保金累计发放47620.5万元,同比增长6.68%。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此次提标政策惠及我市6.9万名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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