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心里,青春,该是什么模样?从未忘记初入世事的心怀大志,那不断追寻的英雄梦,那流淌在心中的热血,让一群青年带着炙热的青春,走上了一条铺满藏蓝色的路。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青年寄语的厚望,激励引导广大公安青年积极投身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
近日,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丽水市公安局、共青团丽水市委联合组织开展首届“丽警·青年榜样”系列推选宣传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中。
推荐要求:
全市在编在职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民警、警务辅助人员。
“丽警·青年榜样”要表现一贯优秀,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安保工作中全力以赴、表现突出;围绕“公安大脑”建设,在改革发展攻坚中担当重任、实干创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冲锋在前、主动作为以及在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化解重大社会风险、加强公共安全治理工作及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中主动担当,创新经验做法,长期在人民群众和公安系统中有良好口碑,无违法违纪问题。
活动过程:
即日起,全市启动首届“丽警·青年榜样”系列推选宣传活动,全面掀起寻找榜样、争当榜样的活动热潮。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团市委牵头集成宣传资源,利用“丽水公安”“青春丽水”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处州晚报·瓯江警讯》等政务媒体平台同步开设“丽警·青年榜样”专栏专题,通过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多种方式持续讲好榜样故事,营造浓厚氛围。活动将持续至明年5月份,共推选首届“丽警·青年榜样”10名左右。届时将向社会公布推选结果,举办发布仪式。
参与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自下而上,分阶段推荐、逐级遴选的方式进行,通过组织推荐,以及媒体、群众推荐的方式拟定候选对象,每月评出“丽警·青年榜样”月度候选人进行宣传展示。
欢迎大家推荐身边的丽警青年榜样,通过私信“丽水公安”微信公众号或发送邮箱414244561@qq.com,提供推荐对象的名字、推荐理由,及您的联系方式,或通过照片、视频(图片JPG格式,不超过50MB;视频格式MP4,不超过200MB)等形式提供活动素材。
您身边有这样的丽警青年榜样吗?
等你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