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人防办了解到,我市出台了《关于明确人防车位充电设施设置相关要求的通知》。我市是继宁波之后,省内第二个出台该规定的地级市。
人防工程内车位配建、增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应符合浙江省《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以及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政策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充电设施的位置应合理,不得妨碍人防设施设备正常启闭,便于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用于固定充电设施的螺栓钻孔深度不得超过65mm(墙体结构),直径不得超过15mm,间隔不得少于100mm。充电设施电力线路不得从人防专用配电箱(柜)中引接,应沿预留管道或桥架铺设。严禁在人防围护结构和密闭隔墙上穿墙打洞,严禁破坏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及人防设施设备。
各地相关部门应在项目建设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依法监督。人防部门将充电设施安装、使用等是否影响工程防空效能一并纳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范围。充电设施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影响工程防空效能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个人)责任。
丽水明确人防车位能安装充电桩,将加快推进我市既有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解决当前既有居民小区人防车位“充电难”问题,满足居民绿色出行需求。
记者 董陈磊 通讯员 章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