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导读

行人过马路闯红灯、驾驶电动车违法载人……都将被记录下来

126组智能人脸识别监控 今天开始抓拍处罚

  □ 记者 麻东君 见习生 项启阳 通讯员 刘益敏

  本报讯 为赶时间,行人过马路闯个红灯;为图省事,骑车不戴头盔;为了方便,驾驶电动车违法载人上路……原本以为这样的行为没被交警“抓现行”就算是侥幸过关了,可没想到手机却收到了交警部门的提醒短信,原来这是交警部门的“天眼”在工作,将你以为悄无声息的违法行为记录了下来。

  10月31日起,丽水交警部门正式启用辖区126组智能人脸识别抓拍系统,并对被抓拍的非机动车、行人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还会对不及时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晾晒。

  记者了解到,此次试运行的126组高清电子监控,主要分布在市区花园路与丽阳街、紫金路与丽阳街、城北街与中山街等各大主要路口(包括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大港头镇、碧湖镇等各乡镇主要路口。

  抓拍时间为24小时不间断,主要抓拍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行人闯红灯、骑车不戴头盔、骑车违法载人等,对于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交警部门在市区主要路口以及乡镇(街道)共设置了26块电子显示屏。自动抓拍后,违法行为人若不及时处理,将会被公开曝光。

  丽水市交警支队科技科科长徐经纬介绍,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监控抓拍,主要采用视频分析技术自动识别分析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数据信息经过后台工作人员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被录入系统。

  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抓拍,经人工审核无误后,系统将会发送短信通知给违法当事人,违法当事人收到短信后,只要在违法发生日起15日内,到违法发生地交警大队的交警中队或者找到路面执勤交警处理违法行为并缴纳罚款,违法情况将不会在大屏上曝光。

  “我们希望通过提醒和引导,强化市民遵规守法意识,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减少因交通违法造成的伤亡事故。”徐经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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