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见习生 项启阳 通讯员 雷刘健
本报讯 因新车没有进小区的资格,便套用自己名下其他车辆的号牌方便出入。日前,市区绿谷庄园小区居民刘某某不仅被莲都交警处以35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还被注销了处于实习期的D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10月9日下午,莲都交警大队水东中队接到市民报警称:绿谷庄园小区门口发现一辆蓝色小车前后号牌不一致,存在套牌的情况。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一辆蓝色马自达小车在北环路与开发路路口时,前后号牌均为浙KB25**,但进入绿谷庄园小区后,这辆车前面的号牌变成了浙K5K8**,后面的号牌不变。
10月10日下午,民警将这辆蓝色马自达小车的车主刘某某带回调查。“换号牌是为了方便进小区,省得登记。”刘某某交代,他住在绿谷庄园小区,这辆马自达小轿车是最近刚刚买的,车牌还没有录入小区系统,为了方便进小区,他突发奇想将自己名下另一辆车的车牌装到新车上。
因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莲都交警部门遂对其作出上述处罚。
“我在小区买了车位,跟物业登记一下也就可以进去了。但我当时没想那么多,就为了进小区图个方便而已。”刘某某说,“如果早知道后果这么严重,我绝对不会干这样愚蠢的事情。”
交警部门提醒:“套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公安交管部门长期以来治理的重点,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一旦查实将面临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