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热线互动

诈骗又出新套路,车辆在高速上抛锚后

司机网上搜索救援电话 结果被骗2400元

  □ 记者 俞文斌 通讯员 王烨 谢莉莉

  本报讯 诈骗又出新套路,大家一定要小心!日前,司机杨先生的小车在G25金丽温高速上抛锚。当时,他没有第一时间拨打12122报警,而是在网上搜索了一个400开头的“高速救援电话”进行求助,结果被骗子骗走了2400元钱。

  当时,杨先生拨打了这个“高速救援电话”。对方添加杨先生的微信后给他推送了一个微信企业号,并引导他扫码添加“救援人员”微信。其间,骗子手法相当“专业”,要求杨先生发送定位、公里牌来判定具体的抛锚位置,费用按照抛锚地点距离修理厂的里程数收取。

  当时,杨先生在犹豫费用问题时,“接警人”立即提醒他在高速上停车的危害和违章处罚,杨先生最终就给该平台转了2400元。

  骗子在收到施救费用后,立即拨打了浙江省高速公路统一救援电话12122,谎称自己的车子抛锚需要救援。骗子把杨先生的信息准确地描述给12122平台,随后再把12122平台发送过来的救援信息,复制粘贴后又发送给杨先生。结果杨先生在真正的施救人员到达现场后,竟然跟施救人员说已经在某平台付费请求救援。经过交流,杨先生才发现自己遭遇了网络诈骗。

  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丽水管理中心提醒:自2020年9月1日起,《浙江省公路条例》正式实施,司乘人员可以免费享受“救援一体化服务”。只要车主报警,就会收到救援短信,车主点击链接进入微信小程序,选择好车辆品牌、目的地和同意服务后,就会免费拖到指定地点。新《条例》规定,对于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等特殊情况,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提供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临时停放的服务。同时,也请市民谨记高速报警救援电话12122。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22-10-11 诈骗又出新套路,车辆在高速上抛锚后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332042.html 1 3 司机网上搜索救援电话 结果被骗2400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