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每年6月5日为“丽水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日”

  □ 记者 廖王晶 通讯员 王习宇

  本报讯 9月30日,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丽水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日的议案,决定将每年6月5日设为“丽水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日”。

  丽水是全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个数最多的地级市,长期以来,我市对优秀传统农耕文化开展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青田稻鱼共生系统入选全球首批、我国首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庆元林菇共生系统列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遴选名录,云和梯田农业、缙云茭鸭共生系统成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在全国“农遗良品十佳品牌、十佳旅游线路、十佳传承团体”名单中,丽水有7项入选,数量居全国地级市之首。

  2005年6月,我市青田稻鱼共生系统被认定为全国第一个、世界第一批第一个授牌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6月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专门作出批示:“关注此唯一入选世界农业遗产项目,勿使其失传。”

  今年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倡议提出20周年。7月18日至19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在我市青田县圆满召开,在这样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设立“丽水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的有效举措,是落实市委相关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有利于提高我市人民群众对传统农耕文化、农业文化遗产的知晓度和关注度,又能通过“农业文化遗产”这一窗口,向全世界展示丽水农业农村古往今来的独特魅力,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为“两个先行”增辉。

  丽水作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的举办地、“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保护与发展联盟”的发起地,通过设立“丽水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能够有效放大我市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先行优势,进一步挖掘其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等方面的价值,让农业文化遗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助推共同富裕的理念渗透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公民,整合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社会资源,实现共建共享。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22-10-08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331564.html 1 3 每年6月5日为“丽水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