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70万元上调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35万元上调为40万元。
职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上调为6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上调为30万元。
●本次调整取消了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贷款时间间隔限制
●恢复办理商转公业务
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原商业个贷所抵押的住房已办妥《不动产权证书》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商转公业务只能将纯商贷转为纯公积金贷款,不能转为公积金组合贷款。原已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贷不能办理商转公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