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市疫情防控办发布通告

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 记者 吴启珍 通讯员 周斌妙

  本报讯 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省内发现多起省外输入性疫情,为切实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昨日,市疫情防控办发布通告,明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佳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八方面事项。

  倡导就地过节。倡导广大市民就地过节,假期出游不出省,不前往涉疫地区、非必要不到发生疫情的省份。如确需出行,须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动态和防疫要求,错峰出行、做好防护。大中小学生出市须向学校报备。近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暂缓来丽返丽。

  主动报备行程。省外来(返)丽人员须主动提前通过填报返乡码等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酒店(宾馆)报备;抵丽后,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落地检”,倡导“3天3检”。近7天内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做好主动报备,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主动配合扫码查验。广大市民及其他在丽人员每7日应自觉完成一次核酸采样,进入铁路站点、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出租车、宾馆、酒店、民宿、旅游景区、影剧院等重点场所时,主动配合“浙丽通行码”扫码查验。各类市场主体、重点场所要加强值守监督,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测温、戴口罩、一扫三查(扫“浙丽通行码”,查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做到“逢进必扫、扫码必严”。

  加强风险人员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学校、交通站点以及宾馆、酒店等单位,要加强节前返乡和节后返工返校人员管理,开展7天内旅居史穿透式询问,对来自高中低风险区人员引导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办。

  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减少聚集性活动,提倡红白喜事简办。确需举办聚集性活动的,主办单位应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按程序报备属地防控办,落实好健康筛查、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

  加强旅游疫情防控。各旅行社不得组团前往高中低风险区或参照高中低风险管理的地区旅游,不得承接高中低风险区或参照高中低风险管理地区的旅游团队。旅游景区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实行门票预约制。

  强化哨点监测预警。零售药店应对购买四大类监测药品的人员做好实名信息登记,督促有发热、干咳、咽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购药人员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规范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患者分类诊疗和信息报告。

  履行公民防疫责任。广大市民朋友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主动参加属地组织的常态化核酸检测,并动员、监督家人朋友特别是省外来(返)丽人员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当出现发热、咳嗽、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时,请务必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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