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城事社区

市总工会推出15条务实举措

助力疫情防控 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 记者 夏金地 通讯员 胡建星

  本报讯 近日,市总工会发布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五条细则,助力疫情防控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该细则涉及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加大工会帮扶力度、提升职工服务保障水平、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办法等,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会经费服务大局、普惠职工的长效机制。

  据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加大工会经费投入主要在于设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新业态基层工会专项经费以及支持丽水地方产业发展和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小微企业。细则要求县级以上工会普遍建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广泛开展对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一线职工的慰问活动。

  2022-2024年,市总工会每年投入资金150万元,补助30家新业态基层工会和非公企业基层工会,主要用于职工活动、素质技能提升、互助保障、法律援助、帮困救助、职工送温暖、劳动保护等项目。

  针对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的旅游业,市总工会将实施“双百万工程”,分别投入100万补助经费支持优质疗休养基地(站点)建设和投入100万疗休养经费用于一线(优秀)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

  对于支持丽水产业发展,丽水市总工会将参照对口扶贫支持政策,在各级工会开展工会活动和发放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活动纪念品、高温慰问品时,将“丽水山泉”等本地商品列入预留份额。鼓励将“丽水山泉”作为旅行社、职工疗休养站点承办职工疗休养活动饮用水。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公布的细则还扩大了工会慰问的对象,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公殉职和因工死亡人员的家属、见义勇为的职工等群体纳入送温暖慰问范围;一线职工慰问由每人每次不高于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次不高于1000元;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慰问,由每人每次不高于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次不高于2000元。对疫情防控一线职工和受疫情影响发生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职工,加大慰问和帮扶力度。

  此外,细则重点提出,我市县级以上工会要严格执行我省缓减企业工会经费和全总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确保2022年缓减企业工会经费1800万元以上、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500万元以上。县级以上工会可参照当地党委、政府规定,对承租工会所属房产的困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免6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实际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此外,细则还对支持丽水地方产业发展,转岗再就业职工就业技能培训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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