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我市消防救援部门结合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月亮”行动安排,扎实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过程中,市消防救援部门重点检查了全市高层建筑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情况,消控室值班、建筑消防设施以及消防车道、救援场地等方面的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一律责令改正并依法查处。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通过政府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方式抓好隐患整改。对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高层建筑(小区),有物业专项维修金无人管理的,督促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代为修缮;对无维修金的,及时抄告住建部门并向所在县(市、区)政府进行汇报,推动落实解决。
同时,市消防救援部门大力开展高层民用建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入高层住宅小区集中开展电动车安全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各类微信工作群、短信平台、户外大屏、宣传车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车火灾警示宣传,强化电动车火灾防范,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