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启珍 实习生 雷蕊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已于8月15日启动受理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15日。
在毕业学年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在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不限户籍)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脱贫人口;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采用一次性发放的形式,10月31日前,人力社保部门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学生个人账户,符合条件毕业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浙里办”APP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