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刘烨恒 通讯员 项浩
本报讯 8月11日,记者从市区4A级景区城创建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市全面启动市区高等级景区城创建工作,力争今年创成浙江省4A级景区城,并为日后创建浙江省5A级景区城打下基础。
景区城是指以县(市、区)建城区范围为创建范围,文化底蕴深厚、人居环境优美和谐、休闲业态丰富多元、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综合管理保障有力的宜居、宜业、宜游区域。景区城不等于景区,它是从需求侧出发更高版本的城市改造与提升工程,创建景区城不是创造景区,而是将城市景区化,对部分功能、环境和服务上提出要求。
目前,我市已创成浙江省4A级景区城3家,分别是景宁畲族自治县、龙泉市、缙云县。而丽水作为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是全省首个以市区为一体申报创建景区城的地级市。
目前,我市已确定了创建范围,包括丽水主城区(北城)建成区,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教工路、北至北环路。“希望通过创建有效改善城市软、硬件环境,将丽水中心城区打造成为文明美丽、便捷舒适、包容开放的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市文广旅体局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