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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登记和迁移坟墓的

通告

  因浙西南粮食物资仓储物流园区项目建设的需要,现就选址范围内坟墓登记和迁移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期迁移坟墓范围:详见浙西南粮食物资仓储物流园区土地征收项目征收红线图。

  二、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浙西南粮食物资仓储物流园区项目范围内尚未登记坟墓的户主请在2022年8月4日起到紫金街道风化村委会进行补偿登记。联系人:王建明,手机:13506503679。请有关户主务必抓紧时间在2022年9月30日前将坟墓自行迁移安置。

  三、如逾期不登记的作无主处理,将集中迁移安置。

  特此通告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莲都区紫金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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