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导读

我市首个享受“浙有善育”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家庭新鲜出炉

“公积金能多贷7万元,真是太好了!”

  □ 记者 谢佳俊 通讯员 兰天

  本报讯 “根据规定,公积金不仅能多贷7万元,选择纯公积金贷款还能省2万元利息,真是太好了!”近日,游女士一家成为我市首个享受到“浙有善育”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三孩家庭。

  今年7月,我市出台《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浙有善育”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

  日前,丽水公积金中心青田分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核贷款资料时,发现一份资料有些不寻常。资料显示,借款人游女士一家五口人,是三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通知》规定,游女士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可上浮20%,即最多可贷42万元,但她申请表上填报的是公积金贷款35万元和商业贷款10万元的组合贷款。考虑到新政发布时间不长,游女士很可能不了解新政,工作人员随后主动联系她进行“浙有善育”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宣讲,并建议调整贷款结构,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

  得知自己符合贷款新政后,游女士十分激动。原来,去年家里的第三个孩子出生后,他们一家五口住的老房子就显得更加拥挤,于是便合计换一套面积大一点的新房子。“三孩家庭的生活压力相比其他家庭要大,我们手头资金比较紧张,所以申请了组合贷款。现在公积金能多贷7万元,我想着咬咬牙再补3万元房款,选择纯公积金贷款,这样还能省下2万元的利息呢!”游女士笑着说。

  好政策重在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分中心将继续争当政策落实的推动者,切实开展新政宣传工作,积极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减轻更多家庭的购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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