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专刊消防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我市消防救援部门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充分整合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活动。

  市消防救援支队坚持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化消防安全整治、改善消防安全状况为目标,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工作,要求各大队结合实际,推动将消防宣传纳入本地“安全生产月”的整体宣传计划和内容,明确专人牵头负责,以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为载体,积极发动各行业系统、各界群众,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迅速掀起“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活动热潮。

  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的前提下,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农村等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摆放消防展板、设置消防安全咨询台、发放消防知识手册、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等形式,积极向市民群众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解答消防疑难问题,普及传播火灾防范、扑救初期火灾和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同时,在辖区标志性建筑、商场、广场等人流量大、人员密集场所,利用户外显示屏、灯箱等高频次滚动播放消防宣传提示信息,在各个重点单位、街道悬挂宣传条幅、标语,广泛普及消防常识,确保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会、记得住、听得懂、用得上”,形成消防宣传遍地开花的立体效应。

  “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消防队站、消防体验馆加大开放力度,结合不同群体消防安全需求,丰富消防宣传、培训与体验手段,靶向输送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激发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了“我学习、我体验、我参与”的浓厚消防宣传氛围。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22-06-29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318591.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