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刘烨恒 通讯员 邹丽
本报讯 连日来,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从早到晚总有身穿深蓝制服、衣袖印着“综合执法”臂章的执法人员穿行在镇上,为乡镇各项治理工作而忙碌着……他们是来自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中队的“下沉力量”。
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我市不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市综合执法办不断探索研究,破解难题,围绕执法队伍“无人可下”和沉不下去的问题,构建了“四有三必须”体系,实行“三时下沉”模式,真正让“执法力量”深入基层。
“四有三必须”体系中,“四有”包括“编制锁定有文件、人员下沉有方案、具体工作有台账、案件办理有考核”四方面内容,“三必须”则明确要求下沉的工作人员要做到下沉地党委(政府)有指令必须到位、有案件发生必须到位、双随机检查必须到位。“四有三必须”体系的构建,充分调动了下沉力量的主观能动性。
下沉的“执法力量”带来了明显效果。在景宁,根据乡镇(街道)规模大小、行政执法任务轻重等实际,因地制宜设立了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其中沙湾综合行政执法队就有来自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的7名执法队员,他们按照“县属乡用”原则,全时下沉,其他执法队伍分时下沉。
原先是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执法局直属执法中队队员的王彦,如今成了沙湾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王彦说,下沉基层之后,处理的执法事项细化了,联合执法的频次也更多了,需要学习的业务更多了,身上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强了。
此外,为了解决“无人可下”的困难,我市以乡镇需求为指引,实行“三时下沉”——全时下沉、分时下沉、实时下沉模式。其中,全时下沉对应办理高频次事项,工作人员全天候在乡镇(街道)派驻;分时下沉对应低频次事项,由部门定期定人向乡镇(街道)派驻骨干力量;实时下沉对应偶发事项,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统一指挥下及时派出力量,有效解决县级部门力量不足矛盾,真正实现“乡镇吹哨,部门报到”。
在遂昌,“天工之城”核心区湖山乡提出部门下沉需求清单,经协商后,遂昌县部门单位20家下沉到“天工之城”湖山乡,共计人员57名(其中全时下沉41人,分时下沉10人,实时下沉6人)。自制度建立实施以来,湖山乡先后有发改、建设、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水利等部门派驻力量进驻,有效服务群众、企业办事。
“执法力量下沉有力破解了乡镇‘单兵作战’‘有责无权’‘责大权小’的一系列执法难题,也将会为我们基层社会治理提能增效,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市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