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徐小骏 刘烨恒 通讯员 邹丽
本报讯 “我市综合执法事项由6个领域168项扩展至目前23个领域990项,年底将扩展至25个领域1382项……”近日,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的每周固定学习培训会上,该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作涌在综合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课程中全面介绍了当前综合执法局原有执法事项和新增执法事项,结合大量的事项类别深入分析当前需要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就新划转行政处罚权涉及的法律体系、具体职能、违法行为常发高发事项、执法办案有关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专业解读。
随后,该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何伟慧围绕“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落地落实”主题,结合浙江改革历程、改革任务体系,全面展现了当前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进展和面临的形势任务,并从突出完善改革任务体系、推进体系、谋建加分亮点项目等方面,提出下步工作思路和落实举措。
为强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基础法律知识、执法为民理念、依法行政意识、执法业务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近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党组会前必学、执法讲堂精学、送教上门助学、业务专题研学等形式,开拓行政执法人员眼界、拓宽思路,营造“领导干部先学、中层干部精学、全体队员竞学”的学习氛围,提升综合执法队员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变革能力、执行能力和团队能力,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对行政执法体制的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集成变革,要把开展学法培训工作作为必修科目,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行政执法实际紧密结合,不断丰富培训的形式和内容,深入、持久、扎实地开展学法培训工作。
据了解,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将立足“1+8”执法队伍开展全链条培训,邀请业务骨干进行专业解读,切实提高我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真正做到对新划转事项“接得住、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