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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内非法捕捞 后果很严重

  □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钟李佳 叶金芬

  本报讯 日前,龙泉市公安局小梅派出所接到线索,小梅镇黄南村至西坑村的溪流里有人使用电鱼器非法捕捞溪鱼,严重破坏溪流的生态环境。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正在电鱼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当场抓获,并缴获电鱼工具一套、野生鱼类0.25斤。

  同日晚上,小梅派出所民警在夜间巡逻时,又发现小梅镇大梅口村外面的溪流里有人在非法捕捞水产品。民警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缴获自制电鱼工具一套、野生鱼类1.19斤。

  目前,杨某某和王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每年的3月到6月是鱼类繁衍生息的季节,为保护水生物的正常生长和繁衍,我市依法全面实施禁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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