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城事重点

云和县城区范围新冠肺炎疫情Ⅱ级应急响应 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

  □ 记者 吴启珍

  本报讯 今天,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5月5日0时起,云和县城区范围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等级从Ⅱ级调整为Ⅲ级。

  调整后,云和县城区范围的有关管控措施如下:

  城区与“三乡三镇”防范区之间继续不互通,保持交通管制。县城高速出入口交通查验点继续保留,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通行保障。

  4月2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云和县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中关于划定管控单元、加强小区管理等管控措施终止执行。

  城区范围(除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外)行政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办公,各类经营性场所和公共场所恢复正常开放,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各类人员聚集场所及“小门”须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浙丽通行码”,下同)、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同时,进入电影院、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浴室、足浴、桌游室、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公共文化场所等室内密闭场所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场所严格执行50%的限流措施。

  城区范围(除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外)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活动。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的学生继续实行线上教学。

  城区范围(除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外)恢复零售药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四大类药品销售。加强零售药店销售管理,做好购买四大类药品人员相关信息登记并即时报告,合理引导就医。

  城区范围(除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外)出租车、公交车以及长途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恢复正常运营,继续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

  城区范围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按照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红、黄码人员严格按照管控和核酸检测要求,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

  “三乡三镇”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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