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文斌
本报讯 昨天,市民政局发起“爱丽水,请您来取路名”丽水市区道路命名社会征集活动,邀请市民为15条新建道路命名。
据悉,此次征名的15条道路分别位于市区北城、南城、联城三个区块,其中,次干道3条,支路12条。参与市民填写《丽水市区道路命名征集表》(附件),可取一条或者多条路名,路名须为本人原创,每条路名均须阐释不少于50字的命名含义。应征道路名称一经采用,该路名著作权即归丽水市民政局。
活动要求,参与活动的路名除需符合国家、省、市地名管理的相关规定,与道路等级相适合、符合道路命名的采词、不违背公序良俗要求外,还需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生僻字词,避免与全市其他路名重名或同音。人名、外国地名、企事业单位或者商品名称不能作路名。“好的名称需要与丽水山水花园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反映城市的性质、功能特征和历史文化,反映道路的地理位置,体现道路的指位性。”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了解到,此次活动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18日。征集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书面信件的方式提交。电子邮箱地址为148265997@qq.com;邮寄地址为丽水市行政中心裙楼320室(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8-2091587。通过邮件提交时,主题须注明“爱丽水,请您来取路名”字样。
“收到路名后,我们将会按照地名命名评审程序,对征集道路名称进行综合评审,并向社会公示,最终报市地名委员会审定。”该负责人介绍,获得采纳的市民将获得由市民政局颁发的荣誉证书,并奖励地名书籍。如多人入围同一个道路名称,以最先上报者为准(书面信件以邮戳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