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城事重点

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恢复开放

  □ 记者 刘烨恒

  本报讯 4月16日起,根据《丽水市关于莲都区新冠肺炎疫情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的通告》精神,丽水市文化馆(含美术馆、非遗馆)、图书馆、博物馆、城市书房恢复开放。

  市民进馆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在馆人数限流75%。在馆期间,市民朋友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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